服务热线:0431-76214063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医护中心

医保须知

2025-03-22 阅读次数: 栏目:医护中心

一、医保使用范围

1.定点机构就医: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买药。在定点医院看病,不住院时可凭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POS机上刷卡支付诊疗费、药费等;住院时出具医保卡,出院结算时,系统会自动扣除可报销部分。在定点药店买药,可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但需保证卡内有足够余额。

2.符合目录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乙类药品需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报销目录外药品自费。诊疗项目中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可报销,如挂号费、美容整容项目等不可报销。医疗服务设施方面,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服务设施可报销,急救车、护工费等不可报销。

二、医保报销流程

1.本地就医:参保人员在患病时,需前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出示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就医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医保政策对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系统会自动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2.异地就医: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微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前往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用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直接在医院窗口报销结算。若未办理备案或在非联网定点医院就医,需先自行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医保账户资金: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买药的自付部分等;居民医保一般无个人账户,只有统筹账户,达到报销条件后按比例报销费用。

2.保管好相关凭证:就医过程中要妥善保存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凭证,以便报销时使用。

3.了解医保政策:不同地区医保政策有差异,参保人员应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信息,了解报销范围、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内容


电话:0431-7621406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河南大街与解放路交汇东侧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 ICP备案:吉ICP备2025028372号-1